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来源:河池市人民医院 日期:2013-05-27浏览:次
吴桂芳同志,你借调到广东省连平县第二人民医院至2011年9月30日到期,现要求回院报到,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13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要求磨玲君、蓝任巧同志回院工作的通告
下一条:医疗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