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26-08-28浏览:次
广大城乡居民参保朋友注意啦! 根据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池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服务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来我院门诊就医,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哪些人可以享受?
河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重点报销政策:
✅ 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65%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0元/人
✅ 适用范围:河池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直接结算报销。
温馨提示:
1.就诊请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结算时可直接享受报销,无需事后跑腿报销。
2.年度限报300元为自然年度额度,额度用完当年不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次年重新计算。
3.仅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不适用本门诊统筹政策,参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进行报销。
4.基金报销仅限医保目录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自费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自费后再按比例报销。
5.其他市区未实行三级医院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的,暂时不得在我院享受门诊统筹直报。
政策依据: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点的通知,依据桂政办发〔2025〕6 号文件精神落实。
以前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只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现在在家门口的三甲医院看门诊也能直接报销,切实减轻群众门诊就医负担,真是利民好政策。快把这一个好消息告诉身边有需要的朋友吧!
